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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民卡申辦資格是甚麼?

敬老卡
設籍本縣且年滿六十五歲以上。
愛心卡/愛心陪伴卡
領有身心障礙證明(手冊)之縣民或身心障礙者之必要陪伴者一人。
申請愛心陪伴卡,以一張為限,申請者為身心障礙者本人,與持有愛心卡者出門隨行之任何陪伴者使用,陪伴卡使用者也可以享有同等優惠。
學生卡
於本縣學校就讀之在學學生,包括國民中小學、高中(職)與國立金門大學。
員工卡
本府、所屬機關學校、本縣縣議會、公所及代表會員工、金門高中、金門農工教職員、金門大學教職員。
一般卡
年滿七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,不具備以上卡種資格,並於申請時設籍本縣之縣民。
年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,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。
設籍本縣縣民之外籍或大陸港澳配偶(領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且其配偶設籍本縣者),外籍配偶不分年齡皆為一般卡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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